中国商业法实务问答

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

中国有13.8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和几乎与欧洲相同的国土面积,具有巨大的生产和市场潜力。2010年开始,中国国民生产总值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6年中国经济增长为世界经济增长贡献了33.2%的份额(世界银行数据)。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10—2015年,中国货物贸易出口额占全球的比重由10.3%提高到13.7%,进口额比重由9.1%提高到10.1%;服务贸易出口额的全球比重由3.9%提高到5.9%,进口额的全球比重由4.8%提高到9.9%。

 

中国与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是什么?

答:中新自由贸易是2008年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新西兰自2008年澳大利亚签订协定以来最大的贸易协定。根据该自由贸易协定,2016年中国出口到新西兰的所有货物都将免除关税,而到2019年96%的新西兰出口到中国的货物将免除关税。中新贸易额自2008年以来每年的增速都在15%以上。中国已经连续三年成为新西兰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2016年新西兰对华货物出口达到92亿纽币,对华服务年出口达到30亿纽币,分别是生效前的四倍和三倍。

 

中国的社会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答:虽然和新西兰等西方社会的制度有很大不同,中国也具有政府、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的架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立法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例如商业法中的1999年合同法、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1982年商标法及其修订及其他知识产权法等。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根据《立法法》也具有部分地方立法权。司法机关包括法院仲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法院和仲裁机构负责处理纠纷的审判。最高人民法院会颁布一些司法解释,实际上起到了部分立法的作用。公安负责刑事检控和日常治安管理,检察院负责部分刑事检控、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商业活动的运营管理。各级政府负责社会的商业运营的管理,包括公司注册、税务管理、环保监督、金融监管等。

 

中国的产业结构地区分布如何?

答:中国自1978年开始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逐步形成了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产业链完善,成为了公认的世界工厂。总体上,东南沿海地区轻工业(例如塑料行业)较为发达,东北(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华中地区重工业较为发达。产业结构分布为:

电子信息行业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广东省的大部分)、长江三角洲(上海为中心)、环渤海湾地区以及四川山西为中心的西部地区;

传媒影视行业,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座人口都超过1400万的大城市;

纺织服装行业和毛皮制造业,主要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山东等省;

家电产业(含照明)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东北地区、京津地区和华中地区;

机械制造业主要在东北、山西、湖南、湖北等地区;

家具及木材加工主要在浙江、福建、广东等省;

文教体育用品业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广东和湖北省等。

 

与中国做生意有哪些方式选择?

答:如果选定了适当的生意伙伴,可以直接交易,例如直接出口到中国,或从中国供应商采购;也可以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您也可以与中方的合作伙伴成立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公司从事经营,两者的差别在于股权情况、利润分配和公司性质等;或者收购一家正营业的中国公司股权;或者在中国设立一个外国公司代表处,从事非直接代表处买卖的诸如找货源、联络、质量控制等事宜。

 

在中国投资是否有行业的限制?

答:是的。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为保护国内产业发展和实现逐步改革开放,中国政府于1995年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从那以后至2015年修订,该目录总共进行了6次修订。2017年2月中国政府已经完成了新一轮修订,将原来的93条限制更改为62条,估计近期将很快公布2017版。产业指导目录规定了三类作为外商投资指导的行业,包括鼓励类(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例如食品、农业、林业、木材加工等)、限制类(规定中方控股或股权比例为条件,例如珍稀矿产的采矿、电力供应、金融等)、禁止类(规定外资不可投资,例如邮政、武器执照等),其余未规定的行业则为不限制。

 

中国不同形式的企业类型的税务负担如何?

答:如果您准备在中国设立公司,您需要考虑税务负担。外国公司代表处的税负,是基于代表处在经营过程中由母公司汇来的花费金额。考虑到所有的其他附加项目,代表处的综合税负是前述费用的总额的12-15%。对于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以及收购的公司,主要的税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所得税。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货物销售时征收。增值税的承担者是卖方,且可以用于采购时的进项税抵扣。根据有经验的财务人士的个人分析,增值税造成的综合税负增加为3-5%。 所得税是基于总的净利润基础上征税,税率为25%,这适用于绝大部分的中国公司。具体的税务建议,您应当咨询会计师事务所。

 

在中国新设立公司需要什么具体资料?

答:外国公司或者个人都可以作为股东设立一家新的中国公司。需要提供您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作为投资者的您公司合法存在的资料,或者如果以外国人个人为股东,则需要提供护照。请注意,护照和营业执照等文件都需要经过中国驻贵司或您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认证。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包括:银行的资信证明(显示银行的余额足够您注册新公司的注册资本)、房屋租赁合同(证明您在中国有合法的营业场所)、公司的其他信息(例如公司的中文名称、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

 

出口中国的新西兰公司要注意什么海关问题?

答:新西兰与中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新西兰出口商应当注意:

申报数据完整是在中国边境顺利通过的关键,这将节约海关清关的时间(中国海关承诺一般情况原产于新西兰的货物到达后48小时内放行)。任何不规范都可能导致延迟或不能获得自由贸易关税优惠;

联系您当地的商会以讨论原产地证明事项;原产地证明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根据中新自由贸易协定由新西兰海关指定的机构出具。

另一个建议是咨询您的进口商或代理商,确认检验检疫程序是否需要原产地文件,因为有些中国口岸对不同产品(例如红酒)有不同要求。如果需要,另一办法是要求前述机构出具非优惠的原产地证明。

 

与中国贸易的关键是什么?

答: 您在中国采购或销售货物的关键,是选择一个好的生意伙伴。我们曾经见过很多海外公司,未经慎重考虑(例如贪图货物价格便宜),选择了不诚信或者不具备生产或经济实力的生意伙伴,采购货物的质量出问题、不能准时交货,或销售可能无法收到交货的货款。因而,他们被迫聘请律师介入,发送律师函、赔偿谈判,甚至不得不起诉到法院,等待判决和强制执行。他们消耗时间和金钱,而且还耽误了他们对客户的承诺。所以,选择好的生意伙伴非常重要,所以对该生意伙伴进行尽职调查非常重要。

 

怎样对你的中国生意伙伴尽职调查?

答:您公司可能与一家中国公司有了初步接触和沟通,希望开展进一步合作。但是如何验证该公司是可靠的生意伙伴,取决于审慎的尽职调查。我们尽职调查的方式包括三种:一是登记资料的核查。我们通过中国政府官方网站,查核该公司的注册信息,包括股东、注册资本、地址、营业范围等基本信息。通过司法机关网站和判决案例数据库,查核是否有未决诉讼、执行案件等信息。通过知识产权登记网站,查询潜在合作伙伴商标、专利和版权登记信息。通过土地和其他动产资信机关,查询不动产(例如土地)动产信息。上市公司信息可以通过证监会及专门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二是现场查验,我们可以通过在中国的联盟律师所派员到公司现场查验,通过工厂参观、管理层访谈、查验资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3C资格、CE认证资格、章程、刻章卡、员工合同、股权激励文件等)对公司的资质、生产和管理做全面了解。三是专门调查报告。我们可以通过合作的专门调查公司,提供该合作伙伴的全面资信,包括年度财务数据等。

 

怎样和一家中国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答:很多普通法国家的公司例如新西兰公司很喜欢在与潜在生意伙伴洽谈商业合作前,签订一份新西兰通用的保密协议(NDA)以保护他们的商业秘密,但有时保密协议在中国不能保护新西兰公司。为什么?这里有很多原因。第一是,这份协议规定的是新西兰法院的管辖,以为这样对新西兰公司保护最大。然后由于司法主权的问题,新西兰法院的判决并不能在中国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新西兰法院判令中国公司承担一千万新元的赔偿,新西兰公司凭此判决仍然无法在中国得到执行,他们必须在中国重新起诉。这样造成的诉讼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不但是花费而且是时间。第二,该保密协议不能使用适应中国的证据方式,导致披露方的商业秘密因为无法证明其内容和形式,以及认损害。第三,适用法律条款的错误导致赔偿金额不高。中国法律允许国际贸易合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有实际联系的国家法律,而管辖在中国。在发生诉讼时,该国的法律的翻译件将作为证据提供到中国的法院。第四,协议履行监测不足。很多公司认为既然签了协议,合同就是合同。然而,中国公司有时会利用公司形式的转换(例如使用小舅子开一家新公司),秘密使用商业秘密,所以密切监视网络、巡视市场是很重要的防止侵权的措施。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答: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签署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并通过修法承担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目前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可以得到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邻接权、商业秘密专有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利、部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权益。应当注意的是,即使有外国的注册,也不一定意味着您的知识产权可以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最妥善和快速的办法是在中国注册您的知识产权。

 

进入中国市场前如何保护你的知识产权?

答:中国有句古话“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很适合希望进入中国市场的海外公司,粮草就是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过去,我们看到过很多这样的案例,或者被中国的合作伙伴抢注了专利、或者使用了侵犯在先注册商标的标识、或者被大量复制著作权而没有办法。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就建立起来。该战略包括第一是调查。以商标为例,您可以委托我们帮助您检索您正在使用的商标,是否在中国已经有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第二是注册。将您公司的重要知识产权通过中国注册,或者国际注册(例如商标),然后再进入中国市场,避免侵权和被侵权。并且该注册要考虑前瞻性,预先做好布局。第三是协议,要准备一个保护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限制中国合作伙伴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第四是监测,要准备一个进入中国市场后的知识产权监测计划,保证在您运营过程中可以控制和打击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