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我的竞业限制协议里规定的竞业限制违约金为500万。这个约定有约束力吗?

答:首先,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果违反了该义务,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员工的竞业限制协议里规定了高额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数额、离职前收入、员工为单位服务年限、员工过错程度、违约对单位造成的损失以及单位过去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来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调整过高的竞业限制违约金是常见现象。法院既有考虑个别因素的调整该违约金的,也有考虑综合因素调整该违约金的。例如,2019年新疆高院在余寿凯案、2015年四川省高院葛金花案对竞业限制违约金是按照和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倍数予以调整的。1 四川西婵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诉葛金花劳动争议纠纷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川民提字第408号。该案中,竞业限制补偿为最低工资标准,但违约金规定为五百万,法院调整为12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作为违约金。余寿凯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新民申1719号。该案中,违约金约定为离职前12月工资的30倍,法院变更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3倍。

2017年江苏省昆山市法院何贤丽案中,法院按照单位已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2 昆山清研紫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何贤丽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苏0583民初19267号。 该案中,双方约定违约金10万元,法院将违约金调整为被告在原告处任职期间所获工资总额的50%。2021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张佳美一案中,法院按照离职前收入、工龄、过错程度、约定违约金和已支付情况等综合考虑予以酌定。3 张佳美与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京0108民初15930号。该案中,员工在腾讯公司任职近3年,最后一年的工资50.4万年终奖14.4万,约定的违约金为2倍的最后一年工资收入。该员工离职两个月即加入职竞争对手。故法院综合考虑张佳美在腾讯公司的任职年限、薪资水平、过错程度以及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情况等因素,酌情认定违约金60万元(相当于离职前一年工资或约定违约金总额的一半)。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酌定违约金的实务做法最为常见。

因此,你的竞业限制协议里规定的500万违约金是否有约束力,需要看被告是否在争议中提出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4根据中国的合同法,主张违约金过高的一方必须向法院提出调整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以及法院如何考虑前述的因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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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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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西婵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诉葛金花劳动争议纠纷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川民提字第408号。该案中,竞业限制补偿为最低工资标准,但违约金规定为五百万,法院调整为12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作为违约金。余寿凯与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新民申1719号。该案中,违约金约定为离职前12月工资的30倍,法院变更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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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清研紫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何贤丽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苏0583民初19267号。 该案中,双方约定违约金10万元,法院将违约金调整为被告在原告处任职期间所获工资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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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佳美与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京0108民初15930号。该案中,员工在腾讯公司任职近3年,最后一年的工资50.4万年终奖14.4万,约定的违约金为2倍的最后一年工资收入。该员工离职两个月即加入职竞争对手。故法院综合考虑张佳美在腾讯公司的任职年限、薪资水平、过错程度以及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情况等因素,酌情认定违约金60万元(相当于离职前一年工资或约定违约金总额的一半)。
  • 4
    根据中国的合同法,主张违约金过高的一方必须向法院提出调整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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