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

外国人如果要在中国工作,必须获得工作及居留许可,这也是世界通行的规则。外国人可以受雇于很多公司,例如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国企业代表处或其他中国当地公司。但是,中国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不得聘用外国人。

获得工作许可的程序如下:首先,你需要持F商务或L旅游签证入境后请你的雇主办理劳动就业许可证,请注意务必在入境后二十四小时内向住宿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其次,你凭劳动就业许可证和当地外事办发出的邀请函到你所在国中国大使馆申请签发职业签证,并凭此进入中国。当然有些特殊的情况,你也可以在中国向当地的公安局的出入境部门直接将商务签证转为工作签证。第三,你的中国雇主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为你申请外国人就业证,这个通常不难。外国公司代表处首席代表和外资企业总经理可以直接凭F签证申请就业证。第四,你向当地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住证这样你可以在中国居住。警察可能在此阶段很严格和挑剔,例如对资料提交和面谈非常严格,特别是那些申请人是来自斯里兰卡、中东、穆斯林国家的。深圳曾经有一段时间完全不批准斯里兰卡的工作签证申请。

很显然,对于一个想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来说,被公安机关控制的居留许可比就业证更难也更重要,如果公安机关拒签了居留证,则劳动局已经批准的就业证也就没有用处了。公安机关的对一家公司批准多少个工作许可的内部规则经常改变。例如过去,深圳公安机关有过批准一个外国企业代表处超过十个以上的居留许可,但是现在深圳对所有的代表处最多允许三个拘留许可,包括一个首席代表和两个普通代表。不同的时期,公安机关对批准与否的标准也会改变,例如奥运会期间或两会期间所掌握的标准就更严格和困难。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但是没有获得工作许可的,罚款一千元以内,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驱逐出境。对其雇主的罚款是五千至五万元,另加驱逐出境的相关费用。按照现行法律规则,未办理工作许可外国人所产生的聘用关系为雇佣关系,故无法得到劳动法的有关保护,例如加班、经济补偿金等;

获得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来中国营业性演出的外国人,常驻记者以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可以随同申请居留许可,常住中国。至于中国的绿卡—永久居留权,那是非常困难的。据统计2004年至2011年,平均每年中国仅签发248张绿卡!